她说,她同意两名政府医院的法医,即巴拉斯汉与凯鲁阿兹曼指赵明福身上的一些伤势与从高楼坠下的伤势不吻合;换句话说,赵明福在坠楼身亡前已受伤。
普緹在一封誌期2009年9月29日的公函中指出,大马法医在7月16日傍晚6时40分抵达案发现场,並发现赵明福的尸体在晚上7时15分已开始僵硬。
“由此推断,赵明福的死亡时间应是在8至12小时前,即7月16日早上6时至8时期间。”
遭他杀的可能性达80%
因此,泰国法医普緹指出,由於能够在赵明福身上找到坠楼前就已出现的伤势,她因此断定赵明福有80%的可能性是遭到他杀,而自杀的机率只有20%。
普緹的推论也与本地两名法医凯鲁阿兹曼及巴拉斯汉的假设大相俓庭,同样作为证人的凯鲁阿兹曼及巴拉斯汉皆认为,赵明福极有可能是死於自杀。
普緹是“赵明福验尸案”第30名证人,她今日(週三,10月21日)在雪州政府代表律师马力英迪亚的引导下供证说,上述两名法医指赵明福是坠楼死,她也赞同这个说法。
不过,她认为,虽然是坠楼死,但赵明福在坠楼前就已受伤,因此他极有可能是遭到他杀。
普緹表示,赵明福肛门处的伤势不像是坠楼所致,而是遭到像是木棒的物体插入,在她过去的经验中,她不曾看过坠楼个案会出现如此的伤势。
她指出,赵明福的大腿后侧也出现疑似遭人以木棒打伤的痕跡。
她表示,她也推断赵明福在坠楼时,可能已失去意识,因为她通过伤势照片观察到赵明福的颈部有被勒伤的痕跡、没有防护性伤痕及某些部位在坠楼前就已受伤。
她指出,赵明福在坠地时仍活著,但由於失去意识,导致他脚部著地后,身体就直接向下倾倒重创胸部,这也是赵明福肋骨严重骨折的原因。
对於赵明福的死因,普緹有以下结论:
赵明福左鞋鞋底磨损的痕跡可能是因拖曳而造成;
赵明福肛门的伤势与从高楼坠下的伤势不吻合,其肛门的伤势更像被物体插入;
虽然大马法医认为赵明福在坠楼时脚先著地,但她认为赵明福出现骨折的足踝有被挫伤的痕跡;
由於图片无法有完美的分辨率,她不能排除赵明福颈部有被勒伤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