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指出,根据法令,赵明福与妻子苏淑慧的孩子的报生纸上不能冠上孩子生父的名字。
他表示,根据1957年生死註册法令第13条文,父亲在孩子出生前逝世,报生纸上不能自动填上孩子生父名字,除非男方与孩子母亲列席一同为孩子申报签下同意书,男方自认是孩子父亲,才可填上父亲名字。
纳兹里在国会下议院为部门总结2010年財政预算案委员会阶段,以书面回答行动党华都牙也区国会议员冯宝君的问题,这么表示。
纳兹里也说,当局至今未接到赵明福家属的有关正式申请。
Wednesday, November 1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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