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18, 2009

明福之死,重於泰山

“为甚么?为甚么?为甚么?”赵明福离奇丧命的那夜,民心激愤、悲痛。尚有良知的人,都要问反贪污委员会:人活生生被你们带走,为何最后连命都没了?真的太过份了。

有人问,他被威胁了吗?我们国家的公权力荡然无存了吗?有人战战兢兢提出质疑“坠楼?跳楼?还是被推下楼?” 有人到现场请愿,有人在电脑前哭倒,有人哭红双眼一夜辗转难眠......

有人一派轻鬆,说纯属意外,何必大惊小怪?人民不该质疑反贪委会的调查手法;有人唱反调,指他畏罪自杀。这类论调,好比反贪委会越描越黑的事后诸葛,疑点重重,无法令人信服。

疑点一:凌晨3时45分录完口供,为何一反常人举动,不回家休息?难不成冰冷的办公室会比自己的床温暖舒服?

疑点二:若准允离开,为何没人联络得上他?

疑点三:閒杂人等清晨时分在反贪重镇的茶水间逗留,官员竟视而不见?

疑点四:有人离奇在办公大楼坠楼死,死者身份为何须数小时才能確认?莫非该办公室可让人大摇大摆自由进出?

疑点五:反贪委会停车场闭路电视不少,为何审案重地独漏此设备?还有疑点六、疑点七……民眾心里的疑惑,实在太多了。他们看得比检调单位都清楚,而且有图为证:人是反贪委会带走的,別想推得一乾二净。

至於“协助调查人士”的权益,暂不赘述。重点是,没有无限上纲的权力,可让任何单位在傍晚6时后录取嫌犯口供。更何况,他只是助查人。

重重疑点,让国阵刚在马力勿来取得的精神胜利,打了折扣;11项利民政策还来不及利民,就得为反贪委会灭火。反贪委会的鲁莽、偏袒,留下无穷后遗症。

赵明福的死,確实令人哀痛!但这將成为加速大马司法、肃贪改革进程中的催化剂──这与他此生选择成为正义的记者,还有为民请命的政治秘书职,有异曲同工之处。

古语曰“死重於泰山,或轻於鸿毛”,赵明福显然是前者。真相难寻,还愿家属节哀顺变。

星洲日报/国际漫步‧作者:陈慧娇
17.07.2009

2 comments:

草禾刀, blee said...

苏淑慧,。。要哭就哭吧!抹干眼泪再好好的走。。。相信TBH在天之灵也希望您坚强的走下去。。。
虽然我们并不相识,不过。。衷心祝福您。。。。加油!

Anonymous said...

(directly or indirectly)responsible persons should be charged and punished accordingly. a precious life is neddlessly lost. Shame to you MACC.